| 加入桌面 | 手机?/a> | 无图?/a>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行业资讯 » 正文

小吃店老板利用条形码“狸猫换太子”盗超市被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4  浏览次数:121
核心提示:  中新网上海7月24日电 (陈静 长检)在购物车底部隐藏大量值钱物品,而在上面铺满低价蔬菜,利用超市管理的疏忽,以超低价格换

  中新网上海7月24日电 (陈静 长检)在购物车底部隐藏大量值钱物品,而在上面铺满低价蔬菜,利用超市管理的疏忽,以超低价格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张贴满了便宜商品条形码的塑料袋帮助小吃店老板蔡青频繁从超市里偷运了价值不菲的商品。

  上海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今日披露,该院已对这起盗窃案提起公诉,并依法向涉案超市发出检察建议,提醒超市多个方面完善管理,堵漏建制,避免此类案件再发生。

  据悉,蔡青的小吃店开在热闹的古北,但效益一般,蔡青觉得核心问题在于成本高。在一次超市采购中,蔡青发现收银员只扫保鲜袋上的条形码,并不检查其对应的蔬菜品种。于是,他开始钻超市的“空子”。

  蔡青把这个方法教给了店里的小厨师小苗。此后,小苗等拿着蔡青准备好的、贴满“青菜”条形码的塑料袋,频繁在超市里进出。短短一个月,他们钻了十几次空子,每次偷运的商品价值都逾千元,而实际支付的金额却从不超过100元。

  6月28日晚间9时许,小苗等再次到超市“搬”东西。他们这一次除了运输蔬菜瓜果外,还要带一些调味品和日用品。与之前一样,收银员并没有检查购物车的东西,只是扫描了塑料袋,“52.9元”,小苗刷卡缴付。

  就在他们推车出门,在旁边观察多时的超市保安将其拦下。小苗被当场抓获。在警方的询问下,小苗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后,蔡青等也先后到案,承认罪行。

  上海长宁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表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单位财物的盗窃案件。三人地位、作用不分主次,系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检察院同时向涉案超市发出检察建议:首先,超市方面应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逻,提高报警意识,在日常运作中完善每一个细节;其次,超市方面将条形码集中在一个塑料袋上扫描,本意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但应该在保证效率和保证财物安全两方面寻求一个最佳的平衡点,不要只图方便而造成自身的损失;此外,案件多发生在晚间9点左右,此时员工多急于下班,警惕性下降,超市方面应增强员工防盗培训。

 
 
[ 新闻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婚纱城推荐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0512IT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